各学院:
202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,为了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26日起进行毕业生研究生证注销工作,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安排,该工作在毕业生离校之前完成。(若注销时有部分毕业生的研究生证已经丢失,请学生本人在《离校手续单》上学生证注销一栏学生本人签字并注明“研究生证已丢失”。)
学生证加盖“注销”章(蓝色印泥)后可返还学生留作纪念,由各学院安排在本学院进行,“注销”章已于前期统一制作并一次性配发给学院,每个学院一枚,如有丢失,请自行刻制。
毕业离校如需购买学生优惠价火车票,可自行至所在学院办理《离校证明》(附件1)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生院(研工部)
2023年6月25日